刷抖音时偶然看到 “轻松兼职”的广告,只需扫码进入网站,给陌生人发送几条交友信息,就能轻松赚取收益?不少人轻信此类套路,殊不知背后暗藏违法陷阱:不法分子借机冒充异性聊天、诱导他人下载违规 APP、引导参与虚假投资,一步步将自己送进了犯罪深渊。近日,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,犯罪嫌疑人姜某甲(男)因涉嫌诈骗罪,已被依法批准逮捕。
案情回顾

2025年8月,犯罪嫌疑人姜某甲刷抖音时结识陌生网友,对方称只要发送相亲交友短信,每条可获0.3元报酬。在利益诱惑下,姜某甲扫码进入非法网站,获取大量手机号码,以相亲交友为名向不特定人群发送搭讪短信共计6000余条。
被害人回复后,姜某甲随即冒充女性、谎称在证券公司工作,因公司封闭式培训,不能使用微信、QQ,只能用短信和“公司内部APP”联系,并称短信费用较高,诱骗被害人下载虚假投资APP。为获取信任,姜某甲演示小额投资并“成功提现”,待被害人放松警惕后,怂恿其大额充值投资,致使两名被害人被骗共计459200元人民币。案发后,姜某甲拒不认罪,辩称只是发信息赚钱,并无诈骗故意。

犯罪嫌疑人姜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身份、隐瞒真相,从引流、聊天到诱导投资全程参与实施诈骗,且涉案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构成诈骗罪。
本案中,姜某甲虽未直接骗取被害人的钱款,但其“引流”行为是诈骗得以实施的关键前提,应以诈骗罪(共犯)追究刑事责任。
目前,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姜某甲批准逮捕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同时,承办检察官已引导侦查机关深挖“上线”身份及犯罪团伙架构,全力追查诈骗源头,实现全链条打击。
检察官提醒
“指尖”的侥幸心理,终将酿成“牢狱”的苦果。任何“轻松获利”的“兼职”背后,都可能隐藏着法律风险。切勿轻信“扫码赚钱”“代发信息”等诱惑,一旦发现此类违法活动,请及时拨打110报警,共建平安法治社会。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,守好自身“钱袋子”,不轻信陌生网友、不下载不明APP、不向陌生平台转账充值,远离电信网络诈骗。
相关法律条文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: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以共同犯罪论处:5.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。
供稿:遂溪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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